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繁荣经济、增加就业、推动创业创新、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为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,太湖县市场监管局注重从个体工商户实际需求着手,立足其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,打出政策“组合拳”,切实帮其稳经营、增信心。
实行市场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承诺制。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和住所(经营场所)变更登记时,只需要填报市场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告知承诺书,在承诺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,且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要求后,即可办理。此举大幅度简化了住所登记材料,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。
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,是实现个体工商户转让经营权的一种方式,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在成立时间、字号、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。在内网条件成熟后,我局就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,目前为止已办理6户以上。
全面推动“个转企”改革,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,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,获取资金,同时也将为企业提供更广阔的成长空间,有效激发主体活力和创造力,持续激发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,提升市场竞争力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。
推行歇业制度。对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,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,允许按程序进行歇业。截至目前为止,已办理个体工商户歇业4户。这一举措能在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同时,降低维持成本,在充满“能量”后再“启程”。(田文群)